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丹凤县计划生育有奖举报制度

信息来源于:丹凤网 发布时间:2012/7/17
为了有效地控制计划外生育,杜绝出生统计误差,最大限度地提高全县计划生育工作水平,努力创建国家级计划生育优质服务先进县,经研究决定在全县范围内实行计划生育有奖举报制度,具体办法如下:
一、举报对象
举报者根据自己在生产、生活中掌握的情况,对照乡镇、村计划生育公开栏公布的生育指标和实际人口出生情况,发现居住在我县辖区的国家机关及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各类企业职工、农村群众(包括下岗职工、城镇居民、外县来我县辖区暂住人口、我县外出人口)中,有不符合生育政策怀孕及当年计划外生育后乡镇、村未如实上报出生情况的,均为被举报对象。
二、举报的方式
举报人可以直接到计生局或向县上组织的计划生育调查的干部进行当场举报,也可以直接拨打计生局电话进行举报,还可以通过邮寄举报信的方式进行信函举报。无论通过那种方式举报,举报人都必须如实提供被举报人的姓名、出生年月、所属乡镇村组或单位、详细住址,当年计划外生育后漏报、瞒报、错报的应同时提供孩子的生育时间、地点、性别、孩次等情况。举报人应提供本人的真实姓名、详细住址或电话、手机号码,以便取得联系。三、核实的办法计生局安排专人负责做好举报登记和接待工作,并及时向局领导汇报,安排干部进行调查核实。如属计划外怀孕的,由计生局通知并协助被举报人所在乡镇或单位进行核实,由被举报人所在乡镇或单位负责落实补救措施;如属当年计划外生育漏报、错报、瞒报的,由计生局直接组织干部进行调查核实,填写《个案分析报告》后,报“直查直处”办公室处理。四、奖励的标准及资金来源对核实举报的当年计划外出生漏报、错报、瞒报及计划外怀孕,给举报人以现金奖励。每举报一例计划外一孩(非婚生育、早婚早育)或计划外二孩生育的,奖励100元;每举报一例多胎生育的,奖励200元;每举报一例怀孕计划外一胎(非婚怀孕、早婚怀孕)或怀孕计划外二胎的,奖励200元;每举报一例怀孕多胎的,奖励400元。资金先由计生局在核实后的一个月内兑现给举报人。举报漏报、错报、瞒报当年计划外生育的奖金,由“直查直处”办公室从对乡镇或单位的罚金中列支;举报的计划外怀孕的奖金,由乡镇或单位按奖励标准在一个月内交计生局,不按时交纳的,由计生局在拨付的其他经费中扣除,并加罚50%。 举报单位:丹凤县人口和计划生育局举报电话:0914-3322066邮政编码:726200地址:县政府后二楼二楼东
电话:010-61744288 传真:010-61744588 邮箱:union#ccoo.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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